对中小企业的支援
政府资助计划
资助个别非上市香港企业推行有关发展品牌、升级转型和促进销售项目到中国内地(「内地计划」)、及其他经济体,包括与香港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及/或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的市场(「其他经济体计划」),从而提升他们在该合资格目标市场的竞争力,促进业务发展。
资助范围
任何有助个别香港企业透过发展品牌、升级转型及/或拓展营销,以发展中国内地及其他47个经济体*之项目均可申请资助。政府亦会提供更针对性的资助予企业推行包含人工智能(AI)元素的「BUD专项基金」项目。
为让更多香港企业利用资助发展业务,政府已推出「申请易」,以加快审批涉及特定措施的申请。由2026年6月15日起 ,「申请易」的每宗申请的资助上限已增加50%,由10万元增至15万元。政府鼓励企业善用「申请易」参与展览会和出口推广活动。
为协助香港企业透过发展电子商贸(电商)业务拓展中国内地及东盟十个国家市场,政府已推出「电商易」,让每家企业可于基金700万元的累计资助上限中,可灵活运用100万元在中国内地及东盟十个国家的市场推行电商项目。
此外,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将于2026年7月1日合并至「BUD专项基金」,我们已就此更新申请指引就展览提供更详细的阐述,并提供以往「BUD专项基金」曾获批的展览名单以供参考。
*由2026年6月15日起 ,「BUD专项基金」的资助地域范围涵盖48个经济体,包括中国内地、东南亚国家联盟(东盟)的十个成员国(即汶莱、柬埔寨、印尼、老挝、马来西亚、缅甸、菲律宾、新加坡、泰国和越南)、澳洲、智利、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(即冰岛、列支敦士登、挪威、瑞士)、格鲁吉亚、澳门、新西兰、日本、韩国、奥地利、比利时-卢森堡经济联盟、加拿大、丹麦、芬兰、法国、德国、意大利、墨西哥、荷兰、瑞典、英国、科威特、阿拉伯联合酋长国、土耳其、巴林、秘魯、沙特阿拉伯、 孟加拉國、埃及、匈牙利、巴基斯坦、哈薩克斯坦、蒙古及巴西。
- 按照《商业登记条例》(第310章)在香港登记的非上市企业
- 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
- 发展品牌、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全年接受申请。
- 申请企业须于网上填妥电子申请表及上载所需证明文件以提交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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